根据司法部、省司法厅关于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颁发的相关工作要求,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,现就我市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证书颁发时间
我市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颁发时间为4月20日至24日。
二、证书颁发方式
1.网上预约和信息采集。
申领人员自即日起可登录湖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,填写相关信息,预约领取证书时间。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,需通过电话与宜昌市司法局预约领取时间。
电脑版操作:网上信息采集入口网址http://59.175.207.29/HBSFKS/ReceiveLogin
手机版操作:申领人通过手机访问http://59.175.207.29/HBSFKS/MobileReg,或者扫描二维码访问该网址。
2.现场领取地址。
申领人员应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到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,宜昌市司法局二楼大厅领取证书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申领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,由本人领取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,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。
2.申领人员应自觉服从颁证现场管理,全程佩戴口罩,接受测温,出示扫描健康码,保持1.5米安全距离,有序流动。没有“健康码”的人员,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,完善健康信息。
3.对于现场发现的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,约定延后领取证书,就地隔离,交由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处理。
4.申领人无法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的,证书由宜昌市司法局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统一保管。申领人需电话说明情况,并约定领取时间。
咨询电话: 0717-6758077、18972002806李艳
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
宜昌市司法局
2020年4月 15 日